(六)共青团广东区临时工作委员会 民国16年(1927年)4月15日,广东国民党当局发动政变,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革命群众,共青团广东区委遭到严重破坏,中共党组织、青年团组织被迫转入地下秘密活动。5月10日至16日,共青团全国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决定派伍治之、沈宝同、莫伦白、欧夏民负责广东的团工作,组成共青团广东区临时工作委员会。6月,共青团中央任命莫伦白为团广东区临委书记。8月,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决定派李求实到广东,任团广东省委书记。10月,李求实受到团中央处分。12月,广州起义爆发,团广东省委书记是谢蔚然。民国17年(1928年)1月21日,团广东省委在香港举行紧急会议,决定改选团广东省委,由团中央特派员陆定一和冯广、张苏、袁佩根、庞子谦等7人组成团广东省委常委会,由陆定一任团广东省委书记,团广东省委设在香港。4月,团中央任命谢▲▲为团广东省委书记。同年7月12日至16日,共青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苏联莫斯科召开,冯广被选为团中央候补委员并被任命为团广东省委书记。民国18年(1929年)9月,冯广在广州牺牲。民国19年(1930年)5月,由于受李立三左倾错误的影响,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合并组成行动委员会。9月,中共中央和团中央发出联合通告,取消行动委员会,重新划分中共党组织、共青团组织。11月3日,中共广东省委发出通知,取消各级行动委员会,恢复党、团原有的组织系统。民国20年(1931年)1月,在香港的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遭到破坏。3月初,团中央派何凯丰任团广东省委书记,到香港设立团广东省委机构。同年秋冬间,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被香港当局破获,何凯丰被捕。随后,团中央先后派容敬良、陈乃石、陈文斐到香港恢复团广东省委。民国21年(1932年)秋,团广东省委恢复,由容敬良任书记,刘来任组织部长、陈乃石任宣传部长兼秘书。10月,根据团中央决定,团广东省委改组,由刘来任团广东省委书记,王振任组织部长,容敬良任宣传部长兼团香港市委书记,陈乃石任专职秘书。12月,由于叛徒出卖,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遭到严重破坏,刘来、容敬良、陈乃石、陈文斐被捕。民国22年(193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共青团团省委组成临时工作委员会,由王振负责团广东省委工作。不久,中共广东省委、共青团广东省委再次被破坏,王振被捕,由陈应同任团两广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民国23年(1934年)8月,党、团省委机关再次被破坏,团广东省委机关停止了活动。民国25年(1936年)11月1日,根据形势的需要,中共中央作出《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决定取消共青团组织,把原来的共青团组织改造成广大爱国青年参加的抗日救亡团体。12月,全国的团组织开始改造。在此以前,团广东省委已不存在。 (七)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青妇组 民国35年(1946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决定重新恢复青年团组织。民国36年(1947年)初,中共中央青年委员会成员朱语今由重庆到香港,在中共中央香港分局负责青年工作。同年3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城委成立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在广东各地开展组建青年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李超、朱语今、黄焕秋等人,由李超负责。同时,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根据中央青委的意见,决定先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作为广东组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试点,并批准由李超起草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章程》。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本身不设领导机构,其成员均属原所在中共党支部领导。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的组建以香港达德学院为中心,在香港、九龙地区的青年中进行。民国37年(1948年)底,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决定成立青年妇女工作组 (简称“青妇组”)。青妇组成员是黄焕秋、陈恩、余慧,以黄焕秋为组长。民国38年(1949年)1月1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同年初,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发出《关于在华南根据地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作的指示》,在华南地区开展建团工作。同年5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改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中共中央香港分局青妇组也随之改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青妇组。 二、建国后广东团组织领导机构 (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机关进驻广州。11月5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召开青年妇女工作会议,决定将“青妇组”的工作分开,成立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青年委员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简称“团华南工委”)。团华南工委驻地广州,辖广东、广西两省及广州市、海南行政区、桂北地区的团工作,下设秘书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团华南工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学生部、少年儿童部,下属青年出版社、华南团校。1951年,团华南工委增设青工部、青农部,研究室合并到办公室,学生部与少年儿童部合并为学生少儿部,《华南青年》报社从宣传部中分出,成为华南团工委下属机构。1953年,团华南工委增设统战部、军事体育部。1955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团华南工委的机构也相应于1955年7月撤销,原团华南工委属于广东的部分并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担任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书记、第一书记的有黄焕秋、杨泽江、赖大超、田心。 (二)团广东省委 1953年6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团广东省委”)。团广东省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大学部、统战部、军事体育部。辖粤东、粤中、粤西、粤北、海南五个行政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团委。1955年8月,团广东省委接办由广西迁来广州的《新儿童》杂志。9月,《华南青年》改名为《广东青年报》。1956年3月,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统战部(对外称广东省民主青年联合会)。1953年5月至1966年担任团省委第一书记(代理书记)有:赖大超、孟宪德、黄大仿。 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也随之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共青团广东省委”)。1958年,共青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1959年11月,恢复青工部。1960年1月,恢复军事体育部。1961年11月,共青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先队工作部、统战部(对外称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共青团广东省委受到冲击,全省团领导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省革委会下设政工组群众工作办公室(简称“群工办”),负责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1968年9月,广东省开始进行建团试点工作,恢复共青团组织。 1973年6月,共青团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恢复了共青团广东省委的机构。共青团广东省委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学校工作组。1974年1月,《广东青年》出版。11月,中共广东省委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1976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撤销广东省革委会群工办,原群工办业务归口到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12月,共青团广东省委机构调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少年儿童部、青工部。1979年8月5日,广东省青年联合会旅游部成立。1980年,增设青农部。1980年1月,《广东青年》更名为《黄金时代》。5月,广东青运史研究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1982年,共青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青运史办公室。下属单位有:团校、旅游部、《黄金时代》杂志社、《少先队员》杂志社。9月,增设统战部。1982年经省委同意成立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1999年后,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粤机编办[1999]121号批文,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更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1983年5月,共青团广东省委将青工部、青农部并入宣传部,少年部并入学校部,旅游部改为国际联络部。1984年9月,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1985年12月,恢复青工部、青农部,国际联络部改为联络部。1986年,广东青运史办公室改为广东青运史研究室。1992年5月,成立广东省实施希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3年1月,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成立。同年,广东青运史研究委员会被撤消。1994年,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会成立。1996年,共青团广东省委机构改革,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城乡部、学校部、少年部、联络部;下属单位有: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广东省青年旅行社、《黄金时代》杂志社、《少先队员》杂志社。 1997年8月,共青团广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共青团广东省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少年部、少工委办公室、联络部、城乡部,下属单位有: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广东省少先队服务公司、广东省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广东省少年军校、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2003年1月6日至7日,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参加会议代表684人。 2008年4月1日至2日,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参加会议代表702人。
1973年以来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的有:梁秀珍、赖诗逸、刘均益、李海东、卢思谋、黄华华、江海燕、林木声、潘逸阳、徐萍华、万庆良、邓海光、谭君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