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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一、负责全省团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指导全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制订全省团建工作发展计划,开展基层团工作调研,指导基层团建工作。 2、负责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 3、负责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青年的奖惩工作。 4、指导全省团员发展、管理教育、推优入党、团费收缴以及团组织统计工作。 5、负责省、市级团委换届有关工作。 6、协管市级团委领导班子。 7、负责团省委全委会的组织工作及委员会成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省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二、负责干部人事工作 1、组织制订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掌握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情况。 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手续。 4、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工作调动手续;承办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安置军转干部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合同制工人的有关手续,并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5、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离退休手续。 6、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出国、赴港澳的政审工作以及因私出国、出境的报批手续。 7、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8、协助党组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 9、承办直属单位有关人员职称评定的报批手续。 三、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工作 1、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2、制订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助党组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依据党章和有关政策法规对党员进行监督,做好党员的考核、奖惩工作,协助党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机关工会、团委、妇委会工作。 4、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020-87185617 传真:020-8718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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